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成果及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成果: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编制单位和企业形成符合政府审查要求的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成果。其中包括: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以上文件。 所以总体来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的成果是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办理的备案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2、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4、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5、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